(吉隆坡8日讯)女私人助理疑遗失大马卡被盗用借贷6699令吉购买手机,虽向有关当局投报,但最终还被列入信贷资讯(CTOS)不良纪录,欲哭无泪!
38岁的江姓事主表示,她从去年开始接获一家借贷公司的手机简讯,追讨每个月270令吉的债务。她因此向有关借贷公司查询,被告知借贷了6699令吉以购买手机,还款为期3年。
由于本身不曾借贷买手机,于是她向该借贷公司进一步查问,对方出示一张几可乱真“属于”她的大马卡,无论是身份证号码与地址等,确实是她的个资。
“我向有关职员表明我不曾向该公司贷款,对方出示贷款人在申请贷款时的文件,其中包括借贷人的大马卡及薪水单,而薪水单的资料也不是属于我。”
“无论是公司或职位都不对,只是一张注明有公司名(非女事主任职的公司)、地址、款项,却没有注明缴交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机构(Socso)数目,且还另有一张冒充我的女子拿著伪造大马卡的照片。”
女事主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与法律顾问吴建南的陪同下,在一项记者会上,如此表示。
她坦言,曾在多年前遗失过大马卡,但是对方出示的大马卡却是置有两张头像的最新款大马卡,而头像相信是从她的面子书户头取得,并非类似大马登记局发出的大马卡头像。
她指出,该名冒牌的借贷者利用一组手机号码申请贷款,因此她责问贷款公司为何会拨打她的手机号码追账,甚至可以去到其接收手机的地址找人。
“对方似乎逃避我提出的问题,坚决要我还钱,并且嚣张挑战我继续向有关当局举报。”
事主过后向警方报案及国家银行投报,但是国家银行指借贷公司不属于国家银行管辖,建议她向地方政府发展部投报。
她指出,她在去年11月向地方政府发展部求助,获悉该借贷公司的营业执照,早在2021年已经失效。
“虽然我的投报都有被接受,但是似乎有关当局并没有采取行动,因为较后我发现名字已被列入CTOS黑名单。”
张天赐表示,虽然该部至今仅接获两宗类似案件求助,不过相信还有众多类似个资被盗用借贷的案件,当事人可能因为数目不大或不方便挺身投报,导致不法者食髓知味、目无法纪。
他说,该部将成立一个专案小组,负责协助无辜的事主,事主可以通过xllee@mac.org.my电邮联系该部求助,以免这类案件日渐增加并恶化。
吴建南律师则呼吁各有关当局,尤其是个人资料保护局与警方介入调查,包括涉案的借贷公司及借贷人。
他说,借贷公司不可能在调查借贷者提供的文件前,轻易放贷,然后再向无辜被盗用个资的受害人追讨债务。
他强调篡改公共文件,例如大马卡是项严重的刑事罪;更何况有无辜者受到牵连而背黑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