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8日讯)女子为夫还债7年,怎知离婚后,仍无法摆脱被追债日子,大耳窿在前夫欠债跑路后,骚扰女子与家人,还将女子妹妹的照片与裸女照片放一起,放上网络,借此要女子代前夫还钱。
事主莫女士今日在民主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强调,本身与欠债人前夫陈佳声已离异,且不会再为他偿还债务。
据悉,欠债人是名翻译员,自2016年开始被发现染上赌瘾,并欠下巨额卡债。之后开始向多个大耳窿借钱,而莫女士过去7年,已协助还清上万令吉的债务,并让丈夫接受心理辅导。
“前夫虽承诺不再犯,但在疫情期间更是变本加厉的赌博。”
莫女士表示,从去年开始就被大耳窿恐吓追债,而自己因对丈夫劝说无果后,无法再继续承担巨额债务而与丈夫离婚。
她指出,离婚当天,大耳窿甚至上门掳走前夫,但在当天将他释放,可在那之后,她便联系不上前夫了。
她说,她因为害怕大耳窿再次找上门,因此连夜搬离原本的住家,并把手机号换了。
不过大耳窿还是冤魂不散,甚至恐吓她对其家人不利:“要我们去你家拜访老人家是吗”、“你儿子还在读书是吗,要我们帮你接他们放学吗”等等。
莫女士指出,她与家人接连收到大约8组手机号的来电及讯息骚扰。
“我妹妹的照片还被P图,将她照片与女性裸照照片放在一块,试图影射妹妹涉及卖淫活动,以借此强迫我替前夫还债。”
她强调已与丈夫离婚,并呼吁大耳窿不要再纠缠她们。 “所有的大耳窿,你们要找就找他,然后叫他还钱。”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是谁欠的钱,就得谁来还。”
她请求大耳窿放过她和她家人,并强调她不会再帮前夫还债。
对此,游佳豪表示,有关大耳窿的行为已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刑事恐吓)及第292条(贩卖、分发或传播任何形式的淫秽物品)。
他希望大耳窿不要再以这种方式威胁欠债人前妻与家人,毕竟他们已离异夫妇,且女事主不是任何贷款的担保人。
他说,如果欠债人有需要与大耳窿协调,想请求协助,可以联系该党服务中心的热线号码01652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