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名“拿督斯里”级房产公司董事今日被控在3年前伪造发票,惟他否认有罪。
46岁的陈国锋被控在2020年10月初,于中央车站2路某建筑内,使用了以APC建筑私人有限公司为名发出、志期2019年9月28日和2020年5月5日的假发票。
他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一旦罪成可在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下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
由于此罪行不得保释,副检察司P诺珀并未建议让被告保释,但辩方代表律师旺莫哈末阿里夫申请低额保释金,即2000令吉至3000令吉。
“我的当事人每个月薪水有3万令吉,需要供养作为家庭主妇的妻子、父亲和2名年龄介于15岁至15岁的孩子,且全程都配合调查。”
推事纳迪亚最终允许被告以3500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于3月2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