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忽视和虐待唐氏症少女贝拉两项表罪成立的非政府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西蒂拜浓,今日在无律师代表的情况下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依兹里占在决定辩护程序必须继续进行以免扰乱案件进程后,谕令被告在无律师代表下自辩。
“法庭有绝对裁量权批准或拒绝延期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妥善行使我的裁量权。所以今天,我们将首先让你读出控方已经收到的证词。”
“我考虑到你的证词有约200页,我相信读出证词需要两天时间。我也关注你委任代表律师的权利。所以,我会推迟副检察司交叉盘问的环节。”
“你已经承诺在一个月内委任一名律师。审讯日定在2月20日,我相信副检察司可以在你有律师的情况下进行盘问。”
当法官问及她是否已向大马律师公会投诉其5名律师集体退出其案件时,西蒂拜浓说:“没有,因为他们仍在帮我准备诉状和其他有关审讯的文件。”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兹菲纳兹反对西蒂拜浓证词中的几段内容,理由是它涉及前证人的个人事务和控方证人的专业知识。
法官随后指示控方列出有问题的段落。法庭随后暂停审讯,以对此事做出决定。
去年11月24日,地庭宣判西蒂拜浓忽视和虐待贝拉的两项表罪成立,必须出庭抗辩。
30岁的西蒂拜浓被控于2021年2月至6月期间在旺沙玛珠的一间公寓,伤害13岁唐氏症女孩贝拉,导致对方受到身心伤害,因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 31(1)(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