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一名来自野新市议会的执法官员涉嫌在法庭供证时,提供假供词,今日被控上庭,惟不认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
43岁的男被告莫哈末哈达菲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法庭。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月18日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在爱极乐地庭内进行审讯时,针对一宗警察涉嫌贪污案,提供予反贪会主控官依万沙副检察司的供词,与在1月12日告知予反贪会官员的内容不一致。
被告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7(2)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10万或两者兼施。
无论如何,被告在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面前不认罪。
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同时,法官也谕令被告需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并将此案定于2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