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6日讯)不诚实销毁贼赃,女子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
此案被告为20岁女子,推事在听取被告的社会报告后,判她罚款1000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
她被控于2021年9月1日,约早上11时30分,在一间电讯公司偷了属于一名26岁女子的苹果手机。
她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14条文。
案情显示,受害人在得知其被偷的苹果手机被被告以“Ian Wenceskau”的账号在在社交平台上售卖。
之后受害人获知被告所售卖的关苹果手机,与她丢失的苹果手机之IMEI号码相同,而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