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6日讯)加央端姑法霞医院(行政)副院长涉嫌滥权冒签领取该院前线人员共27万2000令吉的新冠肺炎特别津贴而被控。被告对10项控状皆否认罪名,并要求审讯。
根据控状,44岁被告诺西珊被指于2020年4月27日至29日期间诱骗加央端姑法霞医院的前线人员签署一份记录文件,以证明已领取玻州政府拨出的400令吉冠病特别津贴。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415条文(欺骗),亦可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被判罪。一旦罪成,监禁可达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对所有控状皆否认罪名,而主控官乐哈反贪会副检察司建议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定在每项控状5000令吉。
被告则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额,指她的每月1万令吉薪金当中有80%需缴还银行贷款。
法官较后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即总共4万令吉,保外候审,并规定被告每月到玻州反贪会报到,直到审讯结束。该案件定于2月7日过堂。
玻州反贪会发言人说,该会是于2021年接获投报,当中有受害者只收到部分津贴,其他津贴则被他人冒签领取。
“调查结果仅有10名受害者出示实质证据,因此反贪会只提控10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