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两名匪徒持巴冷刀在士姑来区接连犯下便利店抢劫案,惟在干案后迅速遭警方逮捕,两人将被延扣至本月7日。
新山北警区副主任法力兹今晚发出文告透露,当局是昨日在拉央拉央的一所民宅中,逮捕涉嫌犯下持械抢劫的两名年龄为33岁以及39岁的男子。
警方日前接获投报,指有两名男子在光顾便利商店时,其中一人佯装成顾客将物品拿到柜台结账,却在过程中亮出巴冷刀,威胁收银员交出钱财。
另一人则在店外接应同伙,并在得逞后骑著摩哆逃之夭夭,随后为避开追捕而躲在拉央拉央的一所民宅中。
文告指出,当局根据情报到有关民宅进行逮捕行动,并成功将两名嫌犯缉拿归案,并充公了相信是嫌犯用来干案的摩哆、头盔以及衣服。
目前,当局已向新山地庭提出申请,并获准将两名嫌犯延扣至本月7日,以协助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两名嫌犯皆为无业者,在过去有多项刑事与毒品犯罪记录,警方对两人进行的尿液检测中,发现两人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警方将援引多条刑事罪来调查上述案件,包括抵触刑事法典395条文(结伙抢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高达20年,并另加罚款或鞭笞:刑事法典397条文(持械抢劫或企图致死或重伤),罪成者必须判处鞭笞。
与此同时,两名嫌犯也会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下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