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日讯)20岁青年强奸未成年女友,女受害者于近日在家中厕所分娩后遭揭发,男子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坐牢7年鞭2下。
来自柔佛东甲的男被告莫哈末哈兹兰丹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在法官达玛菲克里面前承认2项控状。
首控状指被告于今年2月杪下午3时,在马六甲斯里仙丹公寓强奸一名17岁的女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个时间和地点,强制17岁的女受害者与他性交,为此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在上述两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皆可被判坐牢20年和鞭笞。
被告表示认罪后,达玛菲克里宣判在首控状,被告需坐牢7年鞭1下,第二项控状则坐牢5年鞭1下,不过刑期同时执行。
根据案情,17岁的女受害者与男被告透过社交媒体TikTok相识和相恋。女子于今年11月18日凌晨12时,在厕所内诞下一名婴儿,被母亲发现后,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女子较后告知母亲,她是在男友逼迫下,与男友发生性关系并怀孕。女子的母亲为此到干浪警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