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早前因涉嫌强奸、性侵和迫使少女进行非自然性行为,而被控9项罪名的30岁宗教师,今早再被警方援引相同罪名提控上吉隆坡地庭。
被告为莫哈末法迪纳因,是被控于2021年12月3日清晨2时至早上10时,在隆市一家酒店内犯下相关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 (1)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以及鞭刑。
被告否认控状,并以本身有3名妻子及8个孩子,是家中经济支柱,要求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并谕令被告每月也须到邻近的警察局报到,也不得接触案件受害人和证人。
莫哈末法迪纳因在上个月29日,因涉嫌强奸、性侵和迫使少女进行非自然性行为,被提控上巴生地庭面对9项罪名,惟被告否认控状,并获准以4万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明年1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