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0日讯)一名男银行职员因逼妻子卖淫还债,对妻子进行性剥削(eksploitasi seks),今日在芙蓉地庭被判决10年监禁。
35岁男被告在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认罪,地庭法官拿汀苏丽达就此案作出裁决。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10月30日在一家位于瓜拉庇劳的酒店对其35岁的妻子进行性剥削交易行为。
男被告因而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和反走私人口法令》第12条文下被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及罚款。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出庭,他在认罪后要求法官从轻发落,理由是他已有心悔改,目前因为靠妻子卖淫赚钱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72A(1)条文被判处7年监禁及鞭笞3下。
“我要求刑期同时执行,即7年。若法庭决定(监禁)时间,超过这个刑期,我要求以鞭笞替代。我也要求将我的妻子从福利院释放,以便家人可安排她返回沙巴。”
被告也请求法庭归还其被扣押的3件物品,即家门钥匙、车钥匙及手机。
主控官哈菲扎再努副检察司表示,考虑受害者是被告的妻子,被告所犯下的罪行是极其严重及不道德的,且侵犯了人权。
早前,瓜拉庇劳警区刑事调查组逮捕男被告,因他涉嫌成为以性剥削为目的来进行人口贩卖的中介与“贩运者”。
调查结果发现,身为受害者合法丈夫的被告,自2022年7月起,便以性剥削为交易对待妻子,以偿还自己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