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0日讯)62岁的中年男子涉嫌非法拥有气枪,并射向一只猫,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时,否认2项控状,案定明年1月11日过堂。
被告阿兹淡米今日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分别在推事庭和地庭面控。
被告在推事娜比拉面前否认今年6月19日,晚上8时,在武吉南眉丹绒米雅路的一间住家单位,非法拥有一把气枪。
在上述控状下,被告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告被判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也在地庭法官拉玛费克里面前否认另一项控状,即在今年6月18日下午2时30分,用气枪射向一只猫,导致该只猫饱受痛苦。
被告的行为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 29 (1)(e)条文。在此法令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2万至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代表律师依萨卡里在为被告求情时指出,被告每日收入50令吉,年迈的他目前仍需养家糊口,希望推事和法官能降低保释金。同时,他也提出让被告每月定时到警局报到,作为保释的附加条件。
最终,娜比拉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拉玛费克里所批准的保释条件则是5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
此案由副检察司莫哈末依杉纳斯鲁丁和莫哈末纳兹霖主控。
甲州警方于今年6月20日接获一名44岁的男饲主投报指所饲养的猫只受伤吐血,被兽医告知猫咪的体内有铁弹珠,无法被救治。警方较后逮捕了一对分别是62岁及27岁的巫裔父子,同时充公一把气枪以及气枪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