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6日讯)因不满土地分配事项,男子在商讨会上斩下活鸡的头,并出言恐吓他人,是名男子在布拉甲法庭承认刑事恐吓他人罪控后,被判罚款800令吉。
被告为57岁的宋嘉能,被控于今年4月19日下午1时45分在布拉甲处刑事恐吓一名69岁的男子。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罪控。
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原告当天与另外3人包括被告,以及一名社区领袖在商讨有关土地分配的事项。
在商讨会中,被告因不满该土地分配的事项,突然说,“如果你们敢说这是你们的地,你们的下场就是这样。”,被告还一边斩下一只活鸡的头,一边叫著原告的名字。
原告因为害怕和担心自身安危受到威胁,于是向警方报警求助。
被告对上述的罪控表示认罪,被判罚款800令吉或坐牢2个月替代之,被告选择缴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