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1日讯)在住家内搜出21公斤大麻,33岁男子被押往法庭面控,或面对强制性死刑。
被告莫哈末依斯万迪(33岁,客货车司机),被控于今年9月1日在位于甘榜瑟鲁干的住家内,贩卖重达21.885公斤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同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唯一的强制性死刑或终身监禁,一旦没有被判死刑,将面对不少过15下鞭笞。
主控官努鲁巴丽雅要求法庭等候控方化学报告,双溪大年第二推事庭推事诺法兹拉宣布,案展至11月13日过堂。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再迪于9月3日召开记者会时指出,警方在嫌犯住家起获的大麻市值5万2500令吉,主要供应双溪大年及槟城市场,可供4万3770人吸食。
他说,警方在行动中共逮捕3人,包括嫌犯、嫌犯父亲及22岁男子,不过警方于周日仅提控嫌犯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