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 一名巫裔男子涉嫌打伤妻子,被控上爱极乐法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3500令吉保释。
现年50岁的被告罗斯兰卡米斯被控于今年7月25日早上10时45分,在丹绒吉宁打伤47岁的妻子,导致受害者脸部及手部受伤。
被告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最高罚款4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不认罪,案件主控官莎丽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以9000令吉,作为被告保释金。
被告代表律师古纳兰在替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为一名自雇人士,还需承担3名孩子的生活开销,因此恳请法庭减低保释金额。
推事玛扎娜希妮允准被告以3500令吉保释,同时谕令被告不准骚扰受害者。此案择定下个月1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