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因雇主拖欠薪水,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建筑工友偷走雇主摩哆泄愤,今日被控上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
现年22岁的被告乌玛法鲁,被控在今年5月30日下午5时30分,在武吉鲁容路一个工地,偷走一名34岁本地男子一辆价值8000令吉的摩哆。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不超过7年或罚款。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玛扎娜希妮面前,承认有罪,并在求情时表示,他在本地从事建筑业已5年,仍需养活在巴基斯坦年迈的母亲,恳请法庭减轻刑罚。
此案主控官莎丽娜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
推事玛扎娜希妮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期开始计起。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7月16日的一个路障中遭到逮捕,并承认因雇主拖欠他逾5000令吉的薪水,而偷走雇主的摩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