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上诉庭今日宣判,早前因被控私藏指环刀与巴冷刀,遭判刑7年监禁的前69突击队成员,改判无罪释放。
以拿督斯里卡马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表示,法庭收到上诉人的陈情后,认为案情存在疑点,因此一致决定推翻地庭判决,宣判35岁上诉人莫哈末凯鲁阿克玛无罪释放。
卡马鲁丁表示,法庭是听取主控官阿迪卡阿都卡林副检察司与上诉人代表律师莫哈末纳英陈情后,宣判上诉人无罪。
上诉人被判无罪当庭释放后,与亲友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莫哈末凯鲁阿克玛是于2018年6月4日,将指环刀与巴冷刀装入一个黑色塑料袋,藏在怡保乌鲁近打普通行动部队营地清真寺,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他在2019年6月13日,被地庭判处7年监禁及鞭笞刑罚,随后向高庭入禀上诉和暂缓刑罚的申请,对判决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