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景观公司工人修剪树木后,将树枝等垃圾非法丢弃在空地,该公司董事遭提控上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一万令吉。
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今日发表文告指出,该景观公司分包商在修剪树木后,将树枝等随意丢弃在非法地区,即位于新山乌路地南的一片空地上。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新山分局对此进行执法,并在2021年2月1日展开逮捕行动。”
文告表示,涉案公司在2007年固体废料和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第71(1)条文下被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少过一万令吉,或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少过6个月,或最高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来自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以及柔佛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检察官鲁碧雅。被起诉人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承审新山地庭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判处,被起诉人罚款一万令吉,若无法偿还,则以坐牢12个月取代。
被起诉人认罪后,已缴付上述罚款。
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提醒被起诉人,不要再重蹈覆辙,应该将垃圾运到泗隆土埋场丢弃。
该机构柔州局长柴鲁希山也提醒公众,勿随意丢弃垃圾,必须将垃圾丢在指定的地点,该机构也会随时展开执法和取缔行动,确保新山县不会出现非法丢弃垃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