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将来历不明的钱财变成合法收入!不法集团砸钱开公司,通过3个阶段将黑钱洗白,躲避执法当局追查。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局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AMLA)组主任法兹里沙接受《阳光日报》专访时指出,洗钱的整个过程大致可分为3大阶段,分别是存放(Placement),将非法收益放入金融体系。
他说,不法分子会将现款藏在住家或秘密地点,再将款项以“小数额”方式存入不同的银行户头,避免引起执法当局注意。
“第二个阶段则是掩藏(Layering),将非法收益转换成另一种形式。”
法兹里指出,不法分子会将早前存入的款项,分批汇入不同银行户头,并多次重复这项动作,混乱执法人员视线,紧接著再使用最后一个阶段整合(Integration),将清洗后的款项融入经济体系,从而使追查非法收益及其来源变得更加困难。
他透露,不法分子会透过购买房产与汽车,将“黑钱”变为资产。
“警方目前援引51项反洗黑钱法令条文,调查424种违规行为,包括黄赌、人口贩卖、绑架、私会党活动与诈骗案。”
此外,法兹里指出,该部门将对全国各州属,那些通过刑事手段、商业欺诈或政治手段所获得的非法收益的人士展开调查,并通过严厉惩罚来借鉴市民遵守法律。
他说,2001年政府通过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反洗黑钱小组可以先冻结嫌犯名下资产与物品3个月时间,冻结期限结束后,警方会再扣押相关物品9个月时间。
法兹里表示,如果嫌犯无法向警方出示合理购买证明,那么就会被警方提供上庭,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