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31岁仓库员涉嫌在超市内猥亵女同事,还对女同事的14岁妹妹起色心,涉嫌在住家性侵对方,今日共被控4项罪名,获准以2万5000令吉保释候审。
被告依努阿兹姆(31岁,超市仓库人员)共面对4项控状,其中3项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另一项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被告今日上午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他被控于今年今年5月23日,晚上10时,在至达城一间住家对14岁少女进行性侵、舔私处和手指性侵,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4(d)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承审法官西蒂诺莱达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多项附带保释条件保释候审,包括每月前往警局报到、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不准接触受害者及其家属及证人,案件展延至7月12日过堂。
被告随后被带往新山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今年5月25日,晚上10时15分,在超市收银柜台处猥亵21岁女同事,搓揉受害者的胸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可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慕扎米尔向推事求情,被告是超市仓库人员,月薪约1200令吉至1300令吉左右。
承审推事诺玛戴安娜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以及必须每月到警局报导,不准与受害者及其家属接触,直到案件了结。
推事谕令将案件展延至7月12日过堂。此案主控官为诺麦莎拉。
据了解,女同事和14岁少女是亲姐妹,分别在家中排行第4和第7。
被告将于明日带上法庭,面对另外两项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