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讯)女副校长涉嫌安排校方采购其名下公司数千令吉的各种活动用具,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2项贪污罪名,惟被告否认罪名,获准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首控状指46岁被告哈丽娜,于2017年10月17日在威北一家国中办公室,身为DG48级别教师,利用其体育和健康主任的身份,收受贿赂,即建议本身拥有的活动管理公司,为校方供应价值2353令吉66仙的各种活动用具,包括10套A4纸、30支原子笔、1台收音机、1个血压器、3个指南针、2个磅秤和10套颜色纸。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0月19日,在上述地点,利用其身份收受贿赂,即建议本身公司为校方提供价值522令吉66令吉的5粒足球和1粒室内足球。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并可在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一万令吉罚款,或贿赂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以及监禁不超过20年。
被告在面控后,否认罪名,并要求审讯。
被告求情,指其月收入8000令吉,需负担5名年龄介于9岁至20岁、仍在求学的孩子,也需照顾母亲,而其丈夫是一名自雇人士。
法官之后谕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月一次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
此案择订于6月2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