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女子在住家对哥哥发脾气,哥哥无奈之下要求警员前来劝阻,不料女子用扫帚棍子致伤警员,今日被控上法庭时认罪,罚款3000令吉。
42岁的女被告哈丝丽娜(无业)今日是在马六甲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
推事玛芝娜瑟宁宣判被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6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女被告于今年5月7日晚上10时45分,在马六甲拉也蓄意致伤莫哈末道菲克伍长,抵触刑事法典第332条文(致伤公务员)。
案件由莎丽娜法哈娜副检察司主控。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莫哈末依祖丁为被告求情时指要求推事减轻刑罚,并强调被告已知错,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非常后悔。
根据案情,被告于事发当天发脾气,要求哥哥载他到母亲位于雪州的住家,并开始扔东西,由于哥哥无法控制住被告,为此致电警方求助。
未料,被告在2名警员抵达现场时,仍没有控制好情绪,用扫帚的棍子打伤其中一名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