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7日讯)商人造假申报燃油供应费逾17万令吉,惟不但没领到钱,反而换来8天监禁和4万8000令吉罚款。
被告被控在2018年11月27日向古达国消部提交8份造假文件,以领取17万2980令吉的燃油供应费。
被告申报的款额最少8100令吉、最多3万零780令吉。
被告今在亚庇地庭面对8条刑事法典第471条文控状,俯首认罪。
其代表律师安里诺欣告诉法官,被告乃初犯,家中有妻小需要照顾,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忏悔,求从轻发落。
“我的当事人并没有从中获益,因为没有领到钱。”
控方则认为被告罪行严重,且案件涉及款项数目不小,要求法官严惩,以儆效尤。
法官阿布巴卡马纳最终判处被告每条罪名坐牢1天、罚款6000令吉,违则坐牢4个月。
惟8项监刑同时执行,被告因此只需坐牢1天和缴付罚款后就可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