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断崖岭女尸案男被控严重伤人罪行原定于今日下判,然而被告今日在庭上却突然改口否认罪行,推事庭因此将案件展5月17日过堂。
被告于今年4月13日被控5项罪行,包括谋杀、致伤及疏忽照顾孩童罪行,并与18岁女儿双双面控一项谋杀罪;当时男镇向推事庭俯首认罪致伤罪行。
但被告今早因致伤罪行再度被带上芙蓉推事庭时,却突然改口否认罪。
41岁的被告卡立烈沙被控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3日,在位于芙蓉的沉香路宜园518号门牌的住家蓄意致伤一名35岁的女子茜蒂,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伤害他人)。
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
伤势还没痊愈的受害者茜蒂,基于行动不便仍需要靠坐轮椅才得以外出,因此今早在森州福利局官员及家人陪同下出庭证供。
不过,鉴于被告改口不认罪,所以出庭的受害者茜蒂并没有被传召上庭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