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6日讯) 一名华裔公司董事以及一名华裔失业汉因涉嫌贿赂国能职员,今日双双被控上马六甲法庭,惟2人否认有罪,分别获准以1万5000令吉以及1万令吉保外候审。
2名被告分别是33岁的公司董事郑文兴(译音)以及43岁失业汉梁天胜(译音)。两人今日在爱极乐地庭共面对10项控状,其中被告梁天胜面对6项控状,而被告郑文兴则面对4项控状。
控状皆指出,被告郑文兴于去年10月6日至今年1月18日期间,在甲州中央县4个地区,向国能技术人员提供6万6500令吉的贿金,作为不向被告抵触1990年电供法令采取行动的奖励。
被告上述行为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企图行贿)条文。
被告梁天胜则被控于去年8月13日至今年1月18日期间,在甲州中央县及亚罗牙也县数个地点,向同一名国能技术人员行贿2万7000令吉,以向该人员取得内部消息,同时不向他采取行动的酬劳。
被告行为同样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企图行贿)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相当于贿金5倍的金额,视两者罚款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伊莉莎白峇也旺允准被告郑文兴以1万5000令吉保后候审,至于被告梁天胜则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
法官择定案件于5月24日过堂,同时谕令两名被告交出国际护照,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到甲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依万沙副检察司,被告郑文兴的代表律师为依萨卡利,被告梁天胜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