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涉嫌滥用摩哆车道,印裔男子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判监禁5天和罚款8000令吉。
根据控状,现年30岁被告罗班拉惹被控于3月17日下午5时30分,将汽车驶入联邦大道的摩哆车道,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超过5年、罚款最高1万5000令吉或吊销驾驶执照5年。
罗班拉惹在庭上承认罪行后选择自辩,称本身在吉隆坡孟沙地区上班,每天必须回到森州芙蓉住家照顾年迈母亲,因此不熟悉隆市道路情况。
他说,本身是不小心驶入摩哆车道,并非刻意滥用车道避开塞车。
“我驶入摩哆车道后,在一名热心摩哆骑士带领下,才找到出口。”
主控官茜迪副检察司以被告行为可能严重威胁其他公路使用者,因此要求法官给予严惩。
法官阿玛尼亚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监禁5天和罚款8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4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