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名汽车销售员因企图强奸一名客服人员,强迫对方为他口交并抢走其财物,原被高庭判处监禁14年及鞭笞7下,今日在上诉庭成功上诉后,获减刑至12年及鞭笞4下。
由法官拿督斯里卡玛鲁丁、拿督李恒忠(译音)、拿督哈欣哈山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此上诉案没有上诉理据,惟上诉庭决定为上诉人减刑。
法官卡玛鲁丁维持被告违反自然性行为的判决从14年及鞭笞7下,减刑至12年及鞭笞2下,惟企图强奸罪则维持原判的12年监禁及鞭笞2下,且判决立即执行。
这起案件是于2014年9月7日在雪州莎阿南第16区某公寓停车场发生,29岁被告弗兹里在一辆轿车内,企图强奸一名23岁女子不遂后,强迫对方为他口交并抢走其财物。
被告遭逮捕后被提控上庭,被法官判处监禁14年及鞭笞7下,为被告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获准以4万5000令吉保释金与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