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5日讯)17岁未婚少女为了隐瞒自己怀有身孕一事,竟报警谎称遭人劫财劫色,结果谎言被警方识破后将被警方提控。
这名少女是与男友发生关系后怀孕,因害怕家人知道,也担心被家人责骂,竟然向警方报假案谎称被抢劫和遭强奸。
槟州总警长拿督苏海利今日出席“第215届警察日”后在记者会上说,这起报假案是在2021年发生。
“警方接报后,按照办案程序开档展开调查,但最终发现少女是报假案,因此,少女被提控上法庭。”
他解释,很多民众为了逃避责任和过失,选择向警方报假案,惟报假案不仅需面对罚款,还需面对牢狱之灾。
此外,苏海利说,槟州警方今年1月至2月共接获11宗报假案件,当中6宗与遗失大马卡有关。
其他报假案的理由分别是遗失护照(2宗)、索取保险赔偿(1宗)、投资损失(1宗)及失信(1宗)。
他说,任何人向警方报假案都属刑事罪,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下被对付。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苏海利劝告民众勿报假案,不应让此类不负责任的行为浪费警力。
出席者包括州旅游与创意经济事务行政议员杨顺兴、斯里德里玛州议员瑟丽娜、光大州议员郑来兴、双溪槟榔州议员林秀琴及印尼驻槟城总领事邦邦苏哈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