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一名女商人一直渴望拥有一台丰田Vellfire豪华休旅车,但迟迟未能实现,她于去年11月通过面子书买车,却遭到诈骗购买一辆不存在的二手车,导致她损失2万3000令吉。
彭亨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华兹尔警监表示,这名41岁的女事主是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心仪的轿车出售,于是联络了一名名为“Stacy”的女子。
他说,对方告知女事主,有关车子售价是8万令吉,并要求她先支付订金。
“女事主先后4次把钱进账到对方所提供的银行户头,前后共2万3000令吉。”
“当女事主要求对方提供车子时,这名女子总会给出各种理由拖延,这令事主开始产生怀疑及感觉受骗。”
他表示,女事主于昨晚向淡马鲁警区投报。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多10年、鞭笞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