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 华裔一家四口涉嫌向一间公司提供不存在沙石工程,令后者损失100万令吉,4名被告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各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来自砂拉越的4名被告,即黄定强(63岁)、黄兴庆(43岁)、黄奕婷(33岁)及黄兴杰(27岁)(人名皆译音),今早分别在爱极乐两个地庭面控。
控状指出,被告们于2019年4月19日早上10时10分,在马六甲拉也某间银行,涉嫌以不存在的挖沙石工程,诱骗某公司负责人汇入2张总值100万令吉的支票。
4名被告的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10年监禁、罚款以及鞭打。
被告们在聆听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在法官娜丽曼峇鲁丁及玛芝雅佐哈礼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保罗克里斯南在求情时指出,4名被告为一家人,在此案中给予警方最大的配合,甚至特地从砂拉越飞抵甲州参与调查,加上其中一名被告已是乐龄人士,因此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最终允准每名被告各以2万令吉保释,并择定案件于2月21日过堂。
案件主控官为阿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以及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