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讯)企图盗窃清真寺善款,而遭宗教司以“浴尸”作为惩罚的少年,早前被士拉央推事庭判处有罪,唯莎阿南高庭今改判他以社区服务半年取代监禁和罚款!
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哈林表示,现年19岁的少年丹尼尔,原本被判处监禁和罚款,如今则改以12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取而代之,有关社区服务令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主要服务对象为清真寺。
“除了少年外,我建议涉及为少年‘浴尸’的清真寺,以及那些录制视频或在网络上散播的人士,公开向丹尼尔和公众道歉,以视正听。”
“此外,我也要借此机会谴责并提醒社会大众,在法庭下判以前,大家不该自行采取法律行动;为了‘大马一家’的未来,众人应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
他今天在宣读推事庭早前对此案的判决时说,被告早前被判入狱10 天,以及罚款4000令吉,不过为了被告的未来及不留下任何犯罪记录,高庭已决定改判。
法官要求丹尼尔从今天起,每日需向福利部(JKM)官员报到,且必须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表,来执行社区服务。
他强调,丹尼尔必须履行福利部给予的每项指令,不过,仅限在清真寺内进行社区服务。
“该判决主要援引刑事法典第293(1)(e)条文,如果丹尼尔没执行该指令,将可能被带回法庭,并根据原本的判决落实刑罚。”
阿都哈林于今早聆听控辩双方的总结陈词后,指原先判决存在错误,并且有刑罚过度的错误,因此重新作出新判决。
他指出,被告只是企图盗窃,而清真寺也没有损失,加上被告只是初犯并已认罪,所以判决应该更注重给予嫌犯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