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农历新年将至,手机店仓库藏烟花爆竹,大马水警第二区行动部队接获情报前往突击,逮捕一名48岁印裔男店员。
警方在这起行动中起获16种烟花爆竹,总计250盒,包含逃税额在内,总值35万令吉。
柔佛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表示,快乐炮(Happy Boom)是可合法售卖的烟花种类,但警方却发现此名字遭犯罪集团滥用,将大部分的烟花和爆竹的包装上都写上“快乐炮”,企图掩人耳目。
“其实,这些都是不获准销售的种类。”
他是今天中午在水警第二区淡杯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如是表示。出席者包括大马第二水警行动部队指挥官再拉尼。
卡玛鲁扎曼指出,警方是在昨日下午3时在士姑来帝雅园的一间手机店展开突击行动,在现场的印裔男店员无法出示合法的售卖烟花爆竹的准证,因此遭逮捕,并已获准延扣3日至19日助查。
他透露,警方还在追缉涉及此案的犯罪集团其他党羽。
他表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7年刑罚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