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华裔男子出租店铺予科技公司,惟租户却涉嫌偷电并在1年半后悄悄搬走,而令前者遭国能公司追讨约70万令吉的电费。
事主胡欢祥(71岁,罗里司机)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及该部法律顾问拿督汤木律师的陪同下,透露自己是在2019年5月1日将位于蒲种公主城的店铺,以每月1600令吉的价格出租予一间科技公司。
“对方在承租1年半后却突然搬走且断绝联系,而我较后被国能公司通知单位电表被窜改,因此需追讨逾69万令吉的电费。”
他无奈地表示,因担心租户曾从事不法活动令自己受牵连,因此其已在去年12月17日向警方投报。
此外,另名同样现身记者会的事主庄谊泉(24岁,销售员)则透露,自己是在去年12月22日接获国能公司的律师信,指其位于雪州直落彭里马加弄(Telok Panglima Garang)的店铺涉及虚拟货币非法挖矿活动,并就此追讨7万7033令吉的电费。
“我从未购置产业,因此在接获律师信时满头雾水。基于我曾2度遗失大马卡,因此相信个资遭人盗用申请电供服务,并已在去年12月23日向警方投报。”
对此,张天赐表示该部迄今共接获10宗民众遭国能公司追讨巨额电费的案件,总涉及金额达175万令吉,而其中3宗被指与非法采矿活动有关。
另一方面,汤木则透露该部将致函国能公司要求对话,以改善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