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洞3日讯)一名华裔男子透过我国不合法平台投资虚拟货币时,疑因网络问题,系统没有收到“斩仓”指令,导致事主在短短2小时内,损失50万令吉本金及逾百万的投资额!
现年30岁的陈姓事主今日在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服务局主任游佳豪和副主任赖俊权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道出其亏损经历。
从事业务销售的事主表示,本身是在去年10月份,透过社交媒体得知一个虚拟货币投资平台,并在初步了解后,投入一万美金(折合马币约4万令吉)。
他说,虽然得知该平台不受我国政府承认,不过在外国则是合法经营。而他在短时间内也获得近5倍的回酬,加上身边友人也有投资,故在后来的一个多月,也陆续加码投资约50万令吉,并翻倍至逾百万令吉。
他坦言,在该平台上则未试过提款,每次充值交易皆透过信用卡和现金兑换货币,过程中也有投资不同项目,当中有赚有亏,并无异常。
直到去年12月4日,他在分析其投资的项目走势开始往下坡后,决定见好就收。未料就在他以为顺利“斩仓”退场时,却发现投资的项目早已“爆仓”,就连本身投资的50万令吉也一并赔入。
“我在当天早上10时至11时左右,透过该平台的手机应用程式点选停止投资,后来在开车,所以就没有特别理会。大概在当天下午一时,我重新检查账户时,发现里头的钱已亏完,馀额亦所剩无几。”
他说,在询问平台客服时,对方坚称系统从未接获其中止投资的指令,且后台也没有显示任何故障问题,故猜测是电讯覆盖问题,导致网络不稳定的情况下,没有准确传达事主的指令。
事主则表示,事发时或正好处在电讯覆盖较弱地区,但他在点击页面时一切正常,所以才要求平台给予确切证明,惟却换来对方不断推卸责任。他事后也发现其它使用该平台的客户也发生类似事件,但因为数额不一,所以大部分选择息事宁人。
事主也在去年12月中报警,但由于该平台在我国尚未受承认,故应警方要求,前往不同的政府部门反映问题。
本想著因为业务受到行管令影响,故事主才尝试不同方面的投资,未料却因此损失了所有的流动资金。
另外,游佳豪则呼吁大众透过我国认证的正规平台进行任何涉及金钱的投资,以免发生争议案件时,无法获得公平申诉权利。
“像这些平台,在我国并没有注册,也说明不在国家银行监管之下,在遇到(类似)事情时,对方常常会以各种理由推搪,因为不需要跟任何单位交代。”
无论如何,他表示将会协助事主致函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反映有关事项。
游佳豪也指相关平台,此等操作涉及非法集资,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第136条文,凡是没有执照情况下收取金钱、贵重金属或者宝石,无论是以存款、储蓄、投资等名堂都是犯法,可被最高判刑10年或5000令吉。
再来便是涉及非法外汇交易,根据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第141条文,没有执照非法进行外汇交易可被判刑最高10年或5000万令吉罚款。同时还有非法汇款,根据2011年金钱服务生意法令(Money Services Business Act2011)第4条文,没有执照情况下,汇款到外国的业务可被判刑最高10年或者罚款5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