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十五碑警方日前侦破一宗13公斤大麻案,经调查后证实藏毒地点并非国能仓库,而是人民组屋里的一座电房。
十五碑警区主任阿米希占助理总监就较早时发表的文告,指起获大麻毒品的地点为国能仓库,向国能道歉。
他说,藏毒地点是人民组屋一座电房,并非国能所拥有。
十五碑警区主任阿米希占助理总监昨日向媒体发布文告,称警方在7日凌晨12时30分,根据情报前往班底达南格灵芝路某人民组屋电房,搜获3个装有大麻背包,重达12.926公斤。
他说,这批大麻可供4308人食用,市值3万2315令吉,现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