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4日讯)4名年龄介于21岁至33岁的华裔男女被控串谋进行电话诈骗,他们皆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交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第1被告李顺清(21岁)及第2被告廖慧娟(28岁)来自彭亨淡马鲁;第3被告蓝可妮(25岁)来自霹雳、第4被告何伟伦(33岁)来自波德申,人名皆译音。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7日约下午4时05分,在武吉敏惹柏迈2路某公寓单位中,串谋干下刑事罪,进行不存在的电话非法借贷活动,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条文(刑事串通),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4名被告在大山脚法庭面对提控时俯首认罪。
主控官努鲁娜迪雅副检察司说,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希望法庭根据案情给予相应惩罚。
被告代表律师伊玛莎琪拉求情时表示,男被告已婚,育有两名孩子,而其中一名女被告是单亲妈妈,育有两名孩子。另两名女被告则未婚。
法官莫哈末哈利夫随后裁决每人罚款4000令吉,所有被充公物件交由警方销毁。
武吉安曼商业罪案调查局联同威中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是于本月7日下午4时许,在武吉敏惹柏迈2路某公寓单位展开“海鸥行动”,怀疑屋中1男3女涉及线上诈骗活动,将4人逮捕归案。
警方同时充公一台手提电脑、11台智能手机、5张各银行提款卡、数张诈骗剧本台词、85张印有受害者联系电话号码的纸张。
警方在全马各地接获44宗电话诈骗投报,涉及款项逾40万1815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