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针对有警官向女友借10万令吉称用于升迁一案;全国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强调警队人员的调动,皆需根据既有程序包括面试及高级警官的筛选后,方能通过。
阿克里沙尼是在今日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透露,有关针对职位升迁、职位安排及人事调动的程序并非盲目进行,而擢升更须获得全国警察总长、全国副警察总长、总监及州总警长的提议。
“警队内无法通过付费的方式购取擢升机会,它需经过最严格的遴选,及通过所规定的程序。”
他表示,警察在执勤期间若能体现高度奉献及秉持为民提供优良服务,警队将考虑给予有关人等升迁机会,以兹鼓励。
“针对有警官欲付费升迁事件,警方将从内部纪律及犯罪角度展开调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及506条文开启调查档案。”
一名36岁的法庭女通译员早前应警阶为副警监的警察男友要求,出借10万令吉作为后者升迁用途,惟却在讨回款项时遭对方召来友人恐吓,更扬言要杀害其全家。
巴生北区警区主任威嘉雅助理总监证实接获投报,并就此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