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印尼籍男子因盗用大马人的身份证,今日在马六甲爱极乐法庭面控时认罪,被判坐牢一个月。
43岁的男被告苏德曼阿凡迪被控于今年10月11日早上11时30分,被甲州国民登记局发现非法拥有及使用一名35岁男子的大马卡。
男被告的行为触犯国民登记局法令第25(1)(o)条文,以及1990年国民登记局条例。
被告在推事阿祖琳莎琦拉面前俯首认罪后,以需要抚养位于印尼加里曼丹的孩子为由,要求法庭减低刑罚。
主控官莫哈末纳斯隆副检察司则建议严惩被告,因为其行为对国家的安全造成威胁。
推事最终宣判被告坐牢一个月,刑期从即日算起。同时,被告也会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