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12日讯)涉毒巫裔男演员聂赞再迪(Niezam Zaidi)及导演等人今日面控时,承认拥毒罪名,推事允许3人保释外出,以待化验报告出炉后,再重新过堂。
被告聂赞再迪(29岁)、莫哈末拉迪夫(49岁,导演),以及赛夫再迪林(47岁)是在今日中午被警方押往江沙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指出,聂赞再迪是在今年10月10日上午7时15分,于江沙的章当布特利花园,门牌835号的屋子内持有1.15克的大麻,进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
莫哈末拉迪夫则被指在相同的时间及地点,拥有0.3克的大麻,所以也与聂赞再迪面对相同控罪;在相关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不高于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至于赛夫再迪林,所面对的控状为相同的时间及地点内,拥有0.38克的冰毒,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3人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向法庭俯首认罪,主控官诺苏哈达于是要求推事将被告聂赞再迪的保释金定在6000令吉,其余两人则是8000令吉。
随后,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代表律师英丹莎菲妮则向推事求情,称3名来自影视圈的被告早前因行动管制令所限,已长时间无法工作,希望能降低保释金。
推事莫哈末沙兹米尔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宣布3名被告需各别缴付3000令吉、2600令吉及3200令吉的保释金,同时将案件定于12月1日重新过堂,以等待化验报告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