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日讯)涉及伪造文件提供贷款的国民储蓄银行(BSN)销售部主管,今早被带上芙蓉推事庭面控9项控状时,否认罪行,获准以2万15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9月20日再度过堂。
目前在马六甲担任同样职位的被告莫哈末尤扎基(49岁),今早被扣押到芙蓉法庭时,在芙蓉第1及第2推事庭,分别面对6项和3项提控。
被告被控于2018年10月16日至26日之间,在芙蓉拿督班达东嘉路的国民储蓄银行分行担任销售部主管时,使用一份虚假的国防部武装备部队(UGAT)服务和职位的文件,作为提供贷款文件。
被告在另外5项控状中,也被指使用“提前结算报价”(军事合作社)的伪造文件,申报额数8067令吉78仙,4346令吉96仙,7万7891令吉91仙,2万0098令吉60仙,以及1万8192令吉82仙的费用。
上述9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每项控状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