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 一名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官员和一名柔州海事局官员因接受同一家公司的贿赂,今日被提控上庭,其中一人更面对43项控状,两人皆不认罪。
两名被告分别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官员阿迪海迪尔(43岁)和柔州海事局官员阿利亚斯(58岁)。两人分别于今早和下午被带上新山反贪会法庭提控。
被告阿迪海迪尔,目前是在大马海事机构马六甲区服务,之前则是在柔佛素里里区服务并犯下受贿行为。
他一共面对43项控状,控状指他在2017年8月11日至2021年1月6日期间,通过不同的中间人士,收取商人万莫哈末法勿兹的公司给予的43笔贿金,金额从300令吉至2000令吉不等,总金额为3万5400令吉。
被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5(1)条文(不举报被行贿、承诺或给予贪污),并可在第25(2)条文下被判刑。
他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沙烈求情时指,被告患有慢性病,且家中还有5个年纪尚小的孩子,因此希望法官能减轻保释金。
法官拿督阿都卡玛阿里菲最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并将案件展至5月31日过堂。
另一名被告阿利亚斯共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19年4月6日,9月12日和2020年7月30日收取商人万莫哈末法勿兹共5800令吉的贿金,以加速船旗国管制(FSC)检查程序,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5(1)条文(不举报被行贿、承诺或给予贪污),并可在第25(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10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法官拿督阿都卡玛阿里菲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而将案件展至6月20日过堂。
上述案件主控官为万沙哈鲁丁和苏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