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丹绒素里里区主任涉嫌接受船务公司贿赂一万令吉,作为将早前被当局扣查的船只放行的酬劳,他今早被控上法庭时表示不认罪,允许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至6月26日过堂。
事发时,被告莫哈末祖法迪(40岁)为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丹绒素里里区主任,目前则在布城担任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国际协调与关系高级助理总监。
他被控于2020年10月2日晚上10时,在新山市区一家餐馆接受被扣查船只的公司负责人万莫哈末法勿兹给予的一万令吉现金,以作为不对其一艘在9月17日遭当局执法人员扣查的船只采取行动的条件,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被告在反贪会法官拿督阿都卡玛阿里菲的面前表示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案展至6月29日过堂。
据了解,被告是在2021年1月11日被反贪会逮捕。
其代表律师为法扎里阿里;案件的主控官为万沙哈鲁丁和苏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