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瓜拉庇劳伊斯兰财库基金会(Baitulmal )职员滥用职权及盗用4178令吉,今日被带上芙蓉地庭面对2项控状,皆否认罪行,获准一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5月24日再度过堂。
被告莫哈末哈兹波拉(36岁)首项控状被控于2017年6月5日,作为瓜拉庇劳伊斯兰财库基金会一名职员,却滥用职权批准一间公司承接在瓜拉庇劳举行的开斋节援助活动所有的纪念品,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23条文。
而交替控状,被告则被控于2017年6月份,在瓜拉庇劳伊斯兰财库基金会办公室,盗用了属于森美兰伊斯兰宗教局的4178令吉,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时,向法官玛蒂哈否认罪行,获准以一万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阿兹里菲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