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3日讯)再有一名罗里司机在未持有兽医局发出的运送准证下,非法运载3头生猪而被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罚款4000令吉。
根据控状,28岁被告温进福(译音)于2020年12月8日上午11时58分,在没有获得槟州兽医局主任或任何兽医执法当局的批准文件下,使用罗里在威北打昔汝莪一屋子的篱笆前,涉嫌移动3头生猪,因而抵触2003年槟州口蹄症管制区4(1)(a)指令,并可在1953年动物法令36(1)(c)(i)条文下同读,同时可在36(7)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将监禁2个月替代。
被告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推事努鲁乌达判处被告罚款4000令吉,主控官为罗兹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