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涉嫌性侵8岁孙女的74岁祖父今早被带往新山地庭面控,面对两项指控否认有罪,直呼“我没有做”。
现年74岁的被告今日上午10时,在新山第二地庭面控。
此案承审法官为万莫哈末诺希山,主控官为黄爱德琳(译音)。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3月6日傍晚6时,在位于士姑来金山园的住家亵渎8岁的孙女,并叫孙女触摸自己的身体,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c)条文(使儿童触摸儿童自己的身体)。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3月6日傍晚6时,在位于士姑来金山园的住家,将手指伸进孙女的下体,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d)条文(与儿童有肢体上的接触,即使没有发生性行为)。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
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直呼自己“没有做”,否认有罪。
主控官表示,由于被告与孙女属亲祖孙关系,加上与孙女同住,因此要求法官不准被告保释。
被告申诉,他是基于儿子和媳妇无睱照顾孙女,而从怡保下来,并表示自己有将这些经历做笔记记录。
此外,被告以自己还要回怡保照顾妻子为由,频频询问可否给予保释。
“我还要照顾太太,没有钱,怎样保释?”
承审法官莫哈末诺希山不批准被告保释,择定案件在6月2日过堂。被告这段期间将被带往乌鲁槽扣留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