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0日讯)19岁青年涉嫌强奸及猥亵11岁的小姨子,今日被控上哥打峇鲁地庭,惟其否认有罪,地庭不允其保释,案件择定4月28日过堂。
被告是一名油棕种植工人,今日共面对两项控状。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于去年9月2日至6日期间的早上8时,在靠近瓜拉吉赖的拉塔热(Lata Rek)甘榜古邦吉辇(Kampung Kubang Kerian)的一所房屋中,强奸11岁的小姨子。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8年及不超过30年,以及鞭笞10下。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被指于上述相同日期及地点性侵未成年少女,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阿末巴兹里表示不认罪,而此案的主控官沙里法建议地庭,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被告今日并没有委派代表律师。尽管他向法官求情,惟法官最终不允许被告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于4月2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