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6日讯)警员开枪杀死儿子复自轰案,警方证实死者并不是随意携带佩枪回家,而是因工作所需而批准获得佩枪。
针对坊间流传死者随意把佩枪带返回家一事,芙蓉警区主任莫哈末赛益今午在芙蓉端姑惹化医院停尸间受询时称,死者是在获准下随身携带佩枪,并非随意把手枪带回家。
他解释说,因工作情况不一样,因此警队有两种情况会分派佩枪,分别是第一种属于获准每天随身携带佩枪,第2种是每3个月,依据工作所需而获得佩枪。
“而死者是属于第2种,因此在死者自轰的时候,因工作所需而获准携带佩枪,包括获准带回家。”
莫哈末赛益续说,2具死者遗体于今午2时30分开始进行解剖,并于傍晚6时结束。根据法医报告显示,证实死者死于枪伤。
他说,2具遗体在完成所有的程序后,家属将获准领尸,而根据家属安排,死者遗体将会带返住家,并于明日(27日)下午5时送往芙蓉敦依斯迈医生路火化场进行火化。
无论如何,莫哈末赛益也于今午在芙蓉端姑惹化医院停尸间,为死者家属献上慰问金。
他也称,警方仍会对案件展开调查,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印裔警察伍长携带7岁儿子寻死,先开枪谋杀儿子后再自轰事件,是于3月25日傍晚6时许发生;事发时,印裔伍长带著儿子到芙蓉新那旺圣淘沙英达花园通往山区的偏僻小路车内自轰身亡。
死者为35岁警察伍长及7岁儿子,疑与妻子闹不合,以致带著孩子一起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