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7日讯)一名拿督级地方执法单位局长今日被控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不过被告否认有罪。
54岁被告拿督尼占沙哈里是加影市议会发展组主任,他今日在莎阿南地方法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尼占沙哈里利用其职务之便,批准了其妹妹再顿沙哈里(50岁)的公司Tetuan Permata Cerah私人有限公司兴建一座2至3层、拥有4个单位的商业建筑计划。
他被控在2016年3月14日,在加影市议会委员会会议上批准该计划,并发出Borang C(1)批准函予该公司。因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控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
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官法迪里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建议以2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候审,并将充公护照,以及每个月需到邻近的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
承审此案的法官诺兹拉最终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于2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