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0日讯)16岁少年涉嫌强奸一名12岁女童,今日在哥打峇鲁推事庭被控,少年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涉案少年案发时15岁,他被指于去年6月1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在一间荒废的宗教学校内性侵害当时年仅12岁又4个月大的女童。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将会被判处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鞭笞。
无论如何,基于被告人的年纪未成年,其刑期将会受到《2001年儿童法令》的第91条文所约束。
承审此案的推事为卡玛鲁,主控官为莫哈末沙里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聂莫哈末。
莫哈末沙里向推事提议,被告需一名担保人,及5000令吉的保释金才能获保,但聂莫哈末则以被告还在求学为由,提出减少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人以1000令吉保释金,加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定于下月25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