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8日讯)一名女校长涉嫌在之前掌校一所国小时受贿6837令吉,今日被反贪会控上亚罗士打地庭,被告面对6项控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8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目前在本同一所国小担任校长的被告诺琳达(56岁),被控于在2014年及2015年期间,在双溪大年区双溪峇昔哥吉国小担任校长时受贿,面对2宗贪污案共6项控状。
根据首宗案件3项控状,被告分别于2014年8月7日、8月16日及11月19日,通过同一间银行户头,收取一名巫裔男子的贿金,即450令吉、214令吉及1745令吉,并了解此举与本身职务有关,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第2宗案件3项控状则指被告分别于2015年3月24日在双溪峇昔哥吉国小校长室,以及于2015年4月9日及5月11日,在该校办公室收取一名男子所开出各2055令吉、1900令吉及473令吉的支票,并了解此举与本身职务有关,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上述6项控状,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否认有罪,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法兹副检察司向法官建议,被告以每宗案件1万5000令吉作为保释金。
被告律师莫哈末凯鲁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被告与退休丈夫育有3名年龄介于24岁至31岁的孩子,以及拥有2名孙子,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肆虐,若被告无法缴付保释金而被扣留在监狱是相当危险,因而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法官慕达再迪最终同意被告以每项控状3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审结,每个月需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
此案将展延至2月22日过堂。